食野社

文摘/随笔
——餐盘上以肉和土豆为主,还是少砍一些人头为妙。

主页:斋鸦

我执

书名:我执

作者:梁文道

[1] 我虽千年能变化

自小我就不懂,为什么女孩子的头发总是那么香,我们男生却总是一头油臭?后来我才发现,那股香味只不过是洗头水的气味,一瓶又一瓶的化学制品。熟练以后,我甚至说得出那是什么牌子的洗头水。

你知道他们制作洗头水的方法吗?为了让洗头水不刺眼,他们把一只兔子放在特造的架子上,张开它的眼皮,用夹子固定好。然后拿一根滴管对准它的红眼球,让被试验的洗头水一滴滴地掉下去。兔子挣扎,但是动不了;兔子惨叫,但是我们听不到(有谁听过兔子的叫声呢?),直到兔子的眼球完全溃烂为止。

那些能够令兔子的眼睛烂得最慢的,令它的痛苦延得最久的,也就可以用在人的身上了。于是你匆匆赶来,不用担心洗头水入眼。你头发上的香气由来,乃一种化学制品。

至于女子的头发何以特别能够蓄留洗头水的气味呢?我以为,是因为她们千年能变化。所谓颜色,无非画皮;一经拆解,尽皆眼睑闭合不全。


[2] 一日

我开始混淆周一与周六的区别,开始遗忘一个月与另一个月的不同。甚至到了今天,我也想不起这样的生活到底维持了多久。偶尔,我会怀念那段日子,它自由得一塌糊涂,在感情上更是既不负责也不受伤。因为一切感情皆有其时日;而我不拥有时间,复不为时间占有,自然也与感情无关。模糊日夜,模糊了建立在时间上的一切秩序;我曾夜行如鬼。


[3] 书展再见

挤进摊位,脱下外套,我握紧麦克风,与搭档开始又一场的表演,想要截住书展那五十万的人流。我是一家出版社的社长,我是沿街叫卖的作者,我是恬不知耻的卖艺文人。做了那么多年的节目,那么多年的街头演讲,我知道如何控制声线掌握节奏,怎样以眼神扫视站立的人群,说到哪一句话应该稍微停顿,好营造最大的效果。

我看见他们一家,笑着望我,然后在五十万人之中被推得渐行渐远,终于在下一条巷子的转角处消失。她在挥手吗?她的嘴形似乎在说些什么?我应该说再见,那一切过去与未来的,该来的与不该来的,“再见了”!但是,我说了一个笑话,哄堂大笑,大家真的过来买书,而且索取签名。拍档与我相视一笑,都算满意。


[4] 我的病历

内耳不平衡大约在高三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小说,《我的左倾》。第一人称的叙述者有一种奇怪的体验,他总觉得自己工作的桌面向左微倾二三度左右。这算不了什么很厉害的倾斜,但因竟日坐在桌前,这个幻觉似的感应越来越实在,而且由台面扩散到整个房间了。换句话说,他只要一踏入那个房间,就会感到世界整个地向左倾斜两三度。

在那篇小说里,我把我亲身的体验提出来探讨。当时我还在构想另一个剧场作品,必须全室(包括舞台观众席)倾斜,不必太多,两三度就好。随着时间的进展,希望会造成愈发强烈的感觉,在观众步出剧场门口时达到高峰,因为他们突然要调整自己对空间感觉上的误差。


[5] 容器

你知道我们的公园怎么了吗?部门的人来过,他们说村民霸占公地,一轮争吵,然后电锯开动 木瓜、葡萄、夜香、石榴、南瓜、芋头、波罗蜜、麻雀、粉蝶、蚂蚁,消失于一个下午。我回来的时候,村长手持一条细枝,如常点拨,仿佛花草枝叶俱在。他瞧着远方,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我不只回答不了民主的问题,我甚至无力保护自己的公园。

是该上路的时候了,此处再无容器,可以卸得下我的重负和困顿。它们压垮了我,和我们。而且你越是想走,就越是有人催促:“你为什么还不走?”路过曾经是花圃的地方,现在是部门铺上的水泥(他们没有种上些什么,他们只是怕别人会种上些什么),好干净,如我过去所做的一切,如你我的一切,不留痕迹。天刚亮,地面的反光就已经耀目得刺眼。


[6] 题解

我都知道了;这一切谎言与妄想,卑鄙与怯懦。它们就像颜料和素材,正好可以涂抹出一整座城市,以及其中无数的场景和遭遇。你所见到的,只不过是自己的想象;你以为是自己的,只不过是种偶然。握得越紧越是徒然。此之谓我执。


[7] 思念那不在者

平常我们老是听说情人影像在脑海之中挥之不去的滥调;但是有些人却正好相反,愈是思慕,愈是失落,因为他无论如何就是想不起意中人的容貌。由于记不起对方的样子,他就愈努力去记。以至于再也分不出,究竟是因为忘记了对方而努力思考,所以成了爱情;还是因为爱情,才遗忘了对方,失却了对象。


[8] 不可分类者

所谓归类,其实就是我们常常会被问到的:“你喜欢哪一类型的人?”似乎在我们爱一个人以前,首先爱的是一个类型,一种体相,一种性格和特质。这样的类型也许像柏拉图的“理型”,不存于此世,只能在脑海之中飘浮。然而,正如符合严格教学定义的圆形只存在于理念层面,世间却无一圆形真正完美一样;你若凭你喜欢的类型寻找,也终将一无所得;即使找到,有一天也必将发现他原来不是理想中的那个人。因为理想的类型,顾名思义,在理想的世界里面。

可是或许有那么一刻,我们会发现一个不能归类的人,甚至与理想的类型完全沾不上边,但他那点无法分类的东西却吸引住了自己。就像巴特所说,那点东西是描述不了的,甚至连“东西”二字也难以应用。这就是惊人的纯真了,意外而且突然地闪现,令人目眩神迷。无法描述,故此不可归类,因为语言总是类别。


[9] 真理

情形一如人神之间的灵契体验。正在祈祷或者冥想的信徒明明知道自己不是唯一的信徒,也了解此时此刻还有无数人也正进入这个神秘的领域。可他硬是觉得神只在听他一人的言语,又响应他的思绪。这超脱而神圣的一刻使他高拔脱俗,再也不是世间的虚假所能阻挡掩盖。发现真理的人是有福的。


[10] 真理

在真实与虚伪之间往复,在信与不信之间来回,这是恋人和信徒共有的特征。上一刻仍沉浸在出魂的狂喜之中,下一刻瞬即被冷漠刺醒。神曾这样教训自己的门徒:“只要信!”不疑不惧。他们实在要明白,情人眼里不只出西施,而且存有真相。属于真理的领域及时间是另一向度的领域与时间,你无法以此世的尺度估量,所以也根本说不上外延与长久。它无处不在而且无始无终。


[11] 解谜

我们通常以为爱情是感性的,知识则是理性的。然而我要告诉你的,却是爱情乃一种至为复杂的知识活动。由于恋人相信自己完全看透了对方的本质,而且他是唯一掌握这个真实知识的人,所以有人曾戏弄地把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套用在情侣的关系之上。“主人主宰了奴隶的命运,但是奴隶却对他的主人了如指掌。”你控制了我的身心,不过我看穿了你的真实。

这种说法似乎言之成理,就以电话为例。等待情人的电话总是难熬,特别是当你空留口讯,对方却保持冷静、爱理不理的时候。所有人际往来,莫非一种应答关系,有呼召遂有响应,送礼就期待回礼,寄了一封信之后就等着回信的到来。电话这种沟通技术使得应答俱在一瞬之间完成,几有共时的幻觉,因此电话通信的悬搁就更加叫人困扰了,也更加凸显了主奴之间的优次地位。不回电话的必定就是主人。

奴隶的地位是很卑贱的,他觉得自己比不上对方,硬是嫌弃自己的种种缺点和过去,生怕它们伤及对方的衣角裙边。当一个恋人处于这类自甘为奴的状态,他的知识之旅就告展开了。在他的眼中,没有什么不是别具意义的,简单如一声叹息、一个手势、一段短笺里的标点符号,似乎都在指示着更遥远的东西。即使是沉默与空白,于他而言也是诠释的密林、知识的迷宫。就像欧洲古代的释经学家对待《圣经》的态度一样,每个字都是神言,引领学者往更深奥更幽微的角落前进,力图批注出至为真实的本义。

你的确洞悉主人的核心,但他同时也为你撒下了一张符号之网;你拥有知识,但这寻求知识的活动却永不止息。


[12] 空洞

由恋人界定的字义随着恋人的消失而散落,甚至像传染病一样扩散,一块块地啃食掉整幅文字的版图。语言已不复表意的功能。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实境出发,重新拼凑语言的基石,填补碎落的片段。比如说去恋人曾经出没的地点徘徊,甚至到他停留过的另一座城市寻找。卡尔维诺在《看不见的城市》里曾经写过一座完全由指示和符号构成的都市,这样的城市正像恋人为你张开的网,每一个角落似乎都藏着下一个地点的线索。

但是当你到达这座城市时,它的主人早已不在,所以它和你曾熟知的但又失去的言词一样难解。在这座几乎所有城门都只余地名、一切城墙全都拆得片瓦不剩的城池里,你对着天上的空气想嗅出一丝主人的气息,经过一些陌生的街道猜测他曾经住过的寓所位置,甚至回到空港默想当年他进城时的辉煌。午夜钟响之后,你才发觉自己像只失去辨别方向能力的动物,徒然地流窜在不知名的荒原之上。此时,巨大的空洞使你张口,但喊不出声音,更没人听见。


[13] 真名

恋人也相信真名的魔力,他们总不满足于对方表面的名字,那些人尽皆知、身份证上工整打印的通名;他们喜欢别造昵称,觉得这才是对方的核心。我们曾经说过,恋人活在别样的真理领域,以为自己看穿了对方,甚至狂妄地相信这个他人闻所未闻的名字可以捆绑两人的关系,束缚原本不可制约的魔魅。可是爱情乃世间唯一变幻不定本质永远空洞的事物,所以它怎可能有真名任人捕捉呢?你曾为情人的纯真所动,直觉滋生不知何处而来的真名,但是终于失落。此时,真名反而成为泛滥至极的无谓言语。


[14] 情人之名

每一个恋人都是迷信的,他们是命名学的信徒。


[15] 情人之名

这个名字又将引领恋人走向另一条不归之路:他开始相信遥感甚至神通。他以为一遍遍地呼叫,远方的情人会有所感触,甚至响应。就像你去了异国的城市,在旅馆单人床上哭泣,却想象泪痕将于翌日在情人的枕头上显现一样。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时你会明白,真名的法力已遗你而去。


[16] 修辞

擅于文字的,终将死在文字的手上。因为对方将从文字里发现,无论对待任何事物,这个作者都是冷静量度,且能掌握进退的分寸。于是感到危机的存在,如动物般本能地逃逸。


[17] 水底之城

当你想和一个人从头来过,想要制造新的自我,却又不可能割断那不忍让它保存的记忆,就把它沉入水中吧。就像城门水塘底下的村子,它没有自己浮出来的能力,只能隐约地在想象和水波的光线中乍现,不知虚实。若无人寻它,就要等上几百年、几千年,海枯石烂,重见天日之际已是无解的谜语。


[18] 无名之伤

你会在日常的对话之中突然哑口,不知下一句应该怎样承接;你会在回家的途中突然迷失,无法辨认本该熟悉的景物坐标;你还会在现实的生活里面毫无预兆地临时陷进空白的世界。


[19] 无名之伤

就像现象学所说的“意识之悬搁”,人生在世的一切正常活动、正常思维、正常感知,在这一刻全都被悬搁起来了,所以没有时间也没有空间,你坠入了一个不知名的向度之中,不知方位不知长短。醒觉过来,回复正常之后只好说那是一刹那的空白,但那真的只是一刹那吗?

凡伤口皆有名号,因为它能指认出造成它的原因,例如刀伤、枪伤和烧伤。莎士比亚在《凯撒大帝》里说被数十名亲信轮番砍刺、满身是血的凯撒“每一个伤口都在嘶吼,都在控诉”。但是我们所说的这种空白不只没有名字,也不发出任何声音,它是沉默的伤口。


[20] 可怖之美

可曾见过冰川入海?那些以万吨计的冰墙即将崩裂之前会发出不安的嘶叫,冰块摩擦的声音尖锐刺耳。又或者沙漠和荒原里的暴风,不只会使一种绕成球状的蔓藤植物滚动不停,还将改变起伏的地形,令商旅在迷目的飞沙落地之后彻底绝望。

如果有机会再去回答那位记者的相同问题,我将告诉他:“极端的美是摧毁性的,人工不可制作,也不能负担。万一它偶尔在某一刻出现在人的身上,那是不祥的。”


[21] 白鲸

在我上两代的香港男人之中,似乎有种奇怪的小传统,只要失意,就不妨去“行船”。比如说失恋,于是一个人背起简便的包袱,跟着货轮到陌生的水域和以前只曾听说过的港口。一种多么浪漫又多么有气概的举动啊!平常的情歌与爱情小说总是夸夸其谈,说什么“我愿意为了你而放弃全世界”;行船的失恋男子则是放弃了全世界,好彻底放弃一个人。

这么一个男人满腔愁苦又毅然决然地上了船,开头总是得不到理想的效果;对着空洞的大海,顶住工作的疲乏,他发现自己变得更加不舍,更加孤独。再过一段时间,他才明白自己根本什么都没放弃。他要做的是那个把故事带回来的人,同时使自己也变成故事。比起爱人,他更爱自己。这也就是为什么绝大多数下了决心不再回来的人,最后还是上了岸。

可悲的是,白鲸已死,海之四隅也不再有风神呼气,天上的星辰与海水的味道都失去了暗示命运的作用,这早就不是一个还有故事可说的时代。于是他回来了,而且无话可说,更没有人发现他曾消失。


[22] 反刍

草食动物的反刍是不由自主的,恋人的言语亦然。既然没有人跟你说话,既然大部分的时候你都是一个人工作,一个人守候,你难免开始反刍自己的回忆。


[23] 空房

反正它是永远对我封闭的一间屋子,所以永远在我的想象中空洞迎光。


[24] 搬出去

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的经典之作《空间的诗学》(La Poétique de La l'espace)有一章谈到橱柜:“衣橱与其隔板、文件格柜与其抽屉、箱匣与其双重底座,这些都是私密的心理活动的活器官。诚然,要是没有了这些部件和它们收纳的那惹人爱怜的小对象,我们的私密生活就将失去私密的状态。”

并且,“橱柜存放着秩序,这个秩序中心守卫着整座房子,以抵抗无限的混乱侵袭 这个秩序也记忆着家族的过往历史”。


[25] 真空

我喜欢音乐的原始原因,是因为家里的声音太多太杂太吵。金属摩擦得刺耳,指甲划过胶片的时候又总是令人坐立不安,所以我放上唱片,让唱机播出马勒或者齐柏林飞船。音乐可以掩盖一切,就算它治愈不了空气中被切割出来的口子。

当其他音源渐渐静了下来,当空气日益稀薄,我还是习惯一进门就放音乐。只是现在我似乎可以看到音波扩散的波纹,缓慢如微浪,撞到墙壁再反弹回来,声呐般地显像出我的形状与位置。只有我,一个人。

他甚至连猫也带走了。猫本是最安静的动物,踏步无声,就算坐在你的脚侧良久,你也意识不到。可是现在我了解,即使猫也有自己的空气,气若游丝;猫也有它行动的声音,大音希声。

当然,这间房子只是接近真空,还算不上真正的真空,因为我还在。人是一间屋一座建筑的伤口,只有去掉了最后一人,建筑物才是完美的。就像画册上看到的那些伟大作品,总是没有人住的时候才最漂亮。


[26] 生日

当所有人与动物都离开之后,一间房子就像流浪马戏班演出过后的空地,地上犹有帐篷架子在地上钻出来的空洞。一些过时的电器保用证,就像花哨的宣传单,走路时带起的风就足以令它飘动,在这凌乱而空洞的房子里。房子大了许多,静了许多,在张灯结彩的马戏班离开之后。

昨天是他的生日,我本来买了演出的门票,想和他一起去看。结果门票过期了,我只好把它丢在地上,加入俗华的马戏班广告,和里头世界上头部最小的人放在一起。然后想象一个人吞完火把之后吞剑,大家看得目瞪口呆。还有一节车厢,最里面有张床,床上躺了一个植物人,旁边是张小木桌,桌边有个女人能用塔罗牌卜算我们的命运。她说:“我的力量来自我的母亲,她什么都知道。”然后指一指床上的植物人。我看见她的母亲双眼无神,嘴角流了一道口水。刚从车厢出来,整个营地就有掌声和欢呼一阵阵地爆起,抬头一看,原来夜空里烟火绽放。生日快乐。

我不知道他的生日是怎么过的,不过我知道很多他不认识的人都在两个星期前开始祝福他,甚至送礼物给他,仿佛国庆。从前我不注重任何纪念日,连家庭成员的生日也都记不住;可是后来才明白一句“生日快乐”实在别有深意,因为就像弗洛伊德所说,人总是向死而生,生日又怎能不快乐?多长一岁,我们离死亡又近了一步。不管是提醒自己珍惜余下的日子,还是期盼终将到来的解脱,生日都是可庆祝的。“生日快乐”,是人类“死亡驱动”(death drive)由衷的呼声。

以后我只能假装不认识他,因为我没有别的选择了。但我在他生日的这天还是点起了一根蜡烛,放在窗缘。昨夜下了入秋的第一场雨,用来树立蜡烛的碟子因此装满了水,我把它看作他的回应。我懂了。再见。


[27] 残缺

我借给他的书,他全还给我了,当然是用十分间接的方法。晚上给自己倒了一杯喝的,我在灯下一页一页慢慢检视这几本书,看看里面有没有留下任何记号,哪怕只是折起的一角。没有。于是我重头再翻,至少纸上有他指掌残存的温度吧?没有,纸张保温的能力还没好到这个地步。


[28] 放逐

我记得它,那年初冬,我在伦敦,夜里在书店等他放学,它也是这般低鸣,于是把它带了回来。现在,我早已失去他的信息,但回绕这本书的残响犹在,不知如何使它静哑。

又如一本食谱,是一家餐厅的出品。那个晚上他喝多了,脸颊发红,我仿佛看见自己的命运。知道他喜欢搜罗食谱,于是就在离开的时候买下这本手绘的小册子。辗转地,它又回到了我的手上,我的命运,应该如何割舍?

要不是彻底丢弃我所有的领土,就是放逐自己,否则一座帝国永远都不会只属于我。


[29] 残缺

我有一个很多人并不认同的买书习惯,同一种书要是有好几本,我必定选择书脊折曲、封面肮脏、内页有水渍的那本。理由是这些条件残缺的书我要是不买,别人也不会碰,它们最后的下场就很可忧了。

久而久之,我的家变成了一座孤儿院,我以为自己是个大慈善家,四处搜寻没有人要的孩子。如果有人问我,我的藏书有没有重点,答案就是残缺。

为了一些状况很不堪的书,我买齐了糨糊、胶水、钳子与针线,甚至苦读修复书籍必备的参考书。但我太懒了,这些工具我从未用过。不过不打紧,所有有缺陷的东西聚在一起就完整了,没爹没娘的孩子凑在一块玩就不会孤独。


[30] 挫败之书

从前,我爱上了一个由于害怕我而最终厌恶我的人。这种厌恶与恐惧深到一个程度,乃至于我就算随意地和他打招呼,他也不愿理会。更有可能,他根本就没注意到我的手势与笑容,因为只要我的氛围一出现,他的身体感官就会为他自动蒙上一层蔽障,保护他。

在失去联络一段日子之后,我们又在人群中重逢。也是为了保护他,我刻意回避闪躲,仿佛真正应该恐惧的人是我。然后很荒谬地,那天晚上,他突然问我以后能不能起码和他打个招呼。我立刻就懂了,他不想人家注意到我们的不自然,我的退缩态度会惹起朋友之间的联想与闲话。这当然对他很不好,尤其那些闲话里的角色是我,这个实在不该和他拉上关系的人。


[31] 孤独如狗

这对眼睛,曾经在街头机警谨慎地躲避车辆找寻食物,后来对着收养它回来做实验的科学家表达信任与爱;被这些人射出大气层之后,这一双眼睛成为有史以来第一双看见地球在黑暗中冉冉迎日的眼睛。

它到底看到了什么?科学家并不清楚,尽管他们在地上掌握了它所有的生理数据,甚至还听得到它的声音。“ 它嗥叫了好长的时间, 技术员说, 这太可怕了,一头孤独的狗,单独地在宇宙之中,嗥叫。 ”但是他们就是不知道,佩斯楚什卡看见了什么。


[32] 寻常

寻常我有一个看起来很风光的朋友。有一天他如常下班回家,才发现一切他习惯他熟知的事情都变了。

他的书搬走了,厅里的书柜因此空去一半;浴室墙上的毛巾架至少不见了三条毛巾;卧室更是清冷,衣橱轻了许多,照片和可资纪念的物品也都不在;更奇特的是连枕头也只剩下一个。而整间房子却是清洁整齐,丝毫没有匆忙劫掠的痕迹。朋友打电话,电话号码改了;他写信,信件原封退回。那个人就在那天上午十点以后从他的生命之中消失,再无踪迹。

“你恨他吗?”我的朋友告诉我,他不。

我理解,并且想起那个改变并且几乎毁灭我的人,也是如此消失,以极不正常的方法结束了我的正常生活。后来为了伪装一个平常的外表,竟还要我在有人的时候如常待他。我是不是应该生他的气,甚至恨他呢?


[33] 寻常

我们也有过短暂且寻常的时候。尽管未必能够对赌书中典故的出处,也不至于笑闹得杯覆茶洒,但是我们曾经讨论自己喜欢的作家,曾经用同一只杯子喝酒。事后回想,这岂不都是寻常风景?

“当时只道是寻常”这句话本身就把平常变成了异常,所有我们以为会成习惯的平凡人事皆是无常偶然的诡局。只有事后追忆,才明白那寻常是何等的殊异可贵。赐给我们寻常体验的人,是不可恨的。


[34] 电视

很多年前,电视台在一切有“意义”的节目都结束了的深夜时分,推出过一个叫做“鱼乐无穷”的奇怪节目。就只是把镜头对着一个鱼缸,动也不动。除了可有可无的配乐,唯一变化的就是缸里飘动的水草和不停游泳的鱼,还有那些鱼的吻部,一开一合。

很让人意外,这个没有意义的节目居然很受欢迎。许多夜归人半躺在沙发上,疲倦地盯着电视,看鱼。还有一些人看了一整天的电视,到了这个最后的时刻,就关掉一室的灯光,也关掉电视的声音,完全沉浸在这三种光原色组构成的水缸里,似乎想洗掉今天脑子里填装进去的一切信息。反正那都不关我的事。


[35] 床边的故事

我竟然成了一个擅长说故事的人,总是有本事把颜色和气味涂洒在身边的空间,使之转换成另一个时空,令听者神入其中。就算在末日审判的那一天,我也会在上帝面前如此诉说自己的善行。

我不能自已地说。唯一不理会我的听众是已过世的另一个老人。就像本雅明所言,他这辈子见过太多暴露的尸体与不测的天命,因此沉默得出奇。到了晚年,他失聪了。小时候和他上街,我就跟在后面死缠烂打不停地说。他一直走,默不作声,心里思忖:“这小子到底在说些什么?”


[36] 月亮的时间

我曾自问,我之所以忘不了他,是不是因为我们还在同一个城市。我们不再联络,不再共桌,不再同车,我们失去了所有可以用得上“共同”去形容的东西;可是我至少知道我们还在同一个城市。假如他回到他自己的城市,我还可以凭什么依据去连起两个人呢?如此稀薄又如此可怜的联系。难道真的是可共此时的明月?

现在他真的离开了,而且我实验月晷的时候,他应该正在明媚的日光底下散步湖滨,我们被分别放置到两个不同的时区,分别归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时间质素。我还能凭什么去盼望他记得,记得在异地为我带回一片树叶?没有。


[37] 纪念

纪念我曾经告诉他一些可能会把他吓着的故事,果然他也吓了一跳。但是在送了他回家之后,我收到他的信息:“我喜欢你的故事,因为那是你的一部分。”


[38] 纪念

如果说故事有时会是一种勾引,那不是因为故事的情节引人入胜,而是述说故事的处境如此亲密。故事人所说的每一段话都像耶稣在最后晚餐说的那句名言:“这是我的身体,你们大家拿去吃。以后你们也要这么做,好纪念我。”听故事的人领受了这一块身体,而且记住了它(如果运气好的话),使它也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日后,每当他再向人转述这个故事,他都会记得它的来处。每一次的重述,因此都是纪念。

说故事与听故事,就是这么亲密地传递分享一个人生命的神圣行动。那一刻是不可取代不可重复的,故事可以再说,甚至对着同一个人反复地说,但它确确实实不是当初那一刻。所以前贤曾经辩论,圣餐仪式到底算不算最后晚餐的重演?它如何可能重演?

他呢,又会不会转述我的故事,以纪念我与我们的那一刻?可能吗?


[39] 信物

我却还在写信,我不管他相不相信我的话,也不管日后回想起来是否连自己也不相信自己所写,因为我以为至少这是一个信物。

什么信物?比方说我的手迹。笔迹之外,我总在纸上留下许多痕迹,因为我的手并不干净。我抽烟,常常为图方便就用指头去压斗里的烟灰,纸上不免就黏了些混合手汗的灰色粉屑。我仍然依赖墨水笔,手掌一侧因此总是沾到未干的墨水,又转印在信纸之上。我想,他一看就知道这是我的信,因为他知道我的手就是这副模样,脏脏的。

你可以不相信我的信,但是你不能不相信这是我的。一个记号,一件物证。


[40] 罗马

第二次和他吃饭,他看到背后的墙上有只漂亮的碟子,来自罗马一家很出名的餐厅。大概是一时兴奋,他冲口而出:“我们以后一定要去那里吃。”这种话,这种情景,我想他大概都忘了。其实当时谁也没在意,我也是事后回想,才收拾出这么一小段记忆。接下来我却反复琢磨,他说的到底是“我”,还是“我们”呢?如果是随兴的话,“我”和“我们”又有什么分别?我又何须煞费思量?


[41] 罗马

经过那么长的时间,我们的罗马始终没有建成,我和谁的罗马都没有建成。


[42] 寻梦

临离开杭州的那个晚上,我在心中预演我们的重逢。他曾经说过,要是能一起外游,那该有多好。果然,我们的机会来了,尽管情况和我们原初以为的完全不同。我们同机,但是恍如陌路。就算坐在邻座,我也只会客气地对他说:“你要喝水吗?”或者“对不起,我想上洗手间,能不能借一下?”如果这就是我的想象,那么真实的情形还能坏到什么地步呢?洪水淹没,百不存一?

张岱写《陶庵梦忆》的时候,到底是什么心情?我连想都不敢去想。为了让自己好受一点,我故意在网上找来一些谈它的文章,典型的现代八股,例如:“读一册书,兼游西湖。走走停停,短歌微吟。找寻着,一个梦境里最完美的皈依,同时也在行走吟哦里返还到最本原的自己。”又有人说:“今晚的月光特别清,这时候煮一壶茶,展卷细读,我的心仿佛也溶进那几百年前的杭州去了,多么典雅优美,令人神往啊!”

我几近自虐地看着这样的文字,就是想摧毁记忆里的张岱,好让自己一想起杭州一想起他的书就不住恶心。对待即将重逢的他,我也是这样,反复细看一切关于他的无尽谄媚。到时候我一定会很自在很舒服。


[43] 废墟的冷漠

帕慕克写道:“念完之后,她透过眼镜盯看着我,白内障的眼睛看起来更令人生畏,然后冲我冷淡而嘲弄地一笑,使我怀疑她是否在嘲笑自己,还是因为如今她已明白生命的荒唐,而我也竭力做出相同的笑容。”


[44] 垂钓

就在这个码头,我曾等待他,因为我知道他偶尔会站在这里观看日落。当然,我什么也没等到。

朋友问我,如果我有机会再和他说话,我会说些什么。如果再有机会?我宁愿自己是鱼钩上的铅块,沉入水底,钓回失落在深海的最初辰光。然而我的这座城市不是伊斯坦布尔,它的灵魂里没有忧伤,在这广阔而几乎无垢的蔚蓝海水之中,我只能钓到自己的孤独。


[45] 无法承受

听说他有东西要给我。我以为那只是更明确的宣告,比如所有我送给他的东西。所以在北方寒冷的夜里,我站在路边多喝了一瓶烧酒,预备迎向我早已料知的命运。但是我想不到等着我的竟是一份手信,仿佛远古的诺言。我关了灯,在房里凝视这个放在床上的纸袋,猜测它那晦暗如萤火的光芒奥义,良久良久。终于忍不住要找他,但是一切可以接触他的方法都已被我亲手删除了。夜已深,我只好厚着脸皮辗转得到我要的东西。那是一组本来已没有任何意义的数字序列,但是当朋友一一隔着电话读出的时候,它们又拼装还原成了一个完整的名字,犹如诅咒的真名。

最后,我还是夺门而去,走进更深更暗更冷的街道,并且回想在这段日子里面,一株幼苗如何因为长久的隔绝与放逐旷野而渐渐长成巨兽。清醒的时候它是我思考的符号,疲乏的时候它则以梦的形状出现。完全依赖我的血肉维生,长得比我这个寄主还大,这兽。

其巨大的程度,不只我未曾见过,甚至超出了任何我所能想象的关系所能承载的限度。这个纸袋就像我们的关系,本该脆弱单薄,它要如何安置这头巨兽呢?我只怕,只要再和他说一句话都足以令我这上帝也不眷顾的城市瞬间崩溃。

曙光之下,回到房间,我只知道这条路没有尽头。


[46] 希望

“今晚又要碰见他了。”我手里揣着他送给我的礼物,想起他曾对我说:“我还要你带我去在海那一边的半岛。”那个地方与我刚才离开的岛屿截然不同,每逢假日,街上都是众多的游客,热闹得像个墟市。

其实我要带他去的地方在半岛更远僻的一个角落,那里是个静静的小渔村,岸边总有几头黄狗睡觉;没有客人的时候,店家的伙计就听着收音机乘凉剥花生,看潮水涨退。

进出此地,你可以搭我正坐着的这种小渡船,也可以多花点钱雇一名渔夫开着快艇,急箭般地划过水面。坐渔家快艇是很好玩的,前后左右全无屏蔽,手一伸就能拍到海面的波浪,伸出舌头就能舔到空气中的咸味。

这才是我想带他去的地方,结果我们当然没有去成。我能期望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和他坐上快艇,登岸的时候扶着他的手臂,在小道上与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狗戏耍,再到浮于水面的渔排选择一条可怜的活鱼做午餐吗?问题已经不是该等多久,而是可以期盼多久,希望和等待是两回事。我不等待,我只盼望。对一个自许的知识分子而言,“希望”是最残酷的笑话。可笑是因为其实我们心中都有数,这个世界不会变得更好;残酷是因为我们却仍然紧抱不放,以为世界真能变得更好,起码在我身后。

那么,或许在我死了之后,我会和他去那个遥远的半岛,看他蹲下来用自己的头发逗弄可爱的小黄狗。这就是希望的本质。


[47] 梦的反复

我就站在街上,看着这家酒馆。我不敢走进去,因为他还在里面。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遇见他,我的一切反应都是经过克制与压抑的,因此难免虚伪。他呢?或许就是尴尬吧。

为了获得解放而上山,我以为自己起码可以变得比较平静。但是才刚刚回到门,一切又回复旧观了。难道我真放弃所有,彻底割舍?

我曾屡屡告诫自己,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应该再接触这个人。不要把自己的困惑带到他平和向上的人生,他既不希望再受到骚扰,就让他好好地过他自己的小日子,我则继续擦拭自己的镜子,默存他的影像。这样就好。

可是,我还是管不住自己,做出了终究徒然的举动。这又何苦?我后悔,并且反复质问自己。

说回那个梦。夜已深,我仍然站在街角。终于,到了酒馆打烊的时候,人群尽兴地一拥而出。其中有他,就这么与我擦身而过(视而不见),然后消失在下一个街口右转的地方。灯灭,四周黑暗,而我还在等待。

本来就是一场梦,梦里的自己说不定真的只是个不透明的存在,所以他才可以接近到一个几乎穿透我的地步,却仍然没有任何表示。


[48] 深度

当我们形容爱恋的厚度时,我们总是说“爱得有多深”,而非“爱得有多高”。可见在吾人意识根处,爱恋的本质是角落的,沉沦的,甚至邪恶的。的确,我们会情欲“高涨”,我们的心情也会因兴奋而“高扬”;但这都只不过是深情的愉悦诱惑,一如偷窃与麻药的一时快感。爱,终究是深沉可怖的。

我每日测量自己对他的爱欲深度,就像下潜海沟,不见天日,不知何处方为尽头。深得令自己恐惧。


[49] 死生契阔

我和他亦是如此相隔。从今以后,他只能在电视上看到我说话,就像死神隔着镜子凝视奥菲尔,奥菲尔自己却不晓得最爱他的人正看着自己写诗做梦。所以我怕在电视荧幕上见到旧日的录像,我觉得只要他出现在那个世界里,我们就是生死永别了。


[50] 拯救

我没有这么自觉,也没有这么理智,所以我庆幸下定决心要走的是他。就是如此,他安全了。

在我们最后的那个晚上,他坐在我对面,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膝,轻轻说出他的理由:“因为我怕自己会爱上你。”我一听就明白了,他怕因为他知道亡灵之地的危险;而他这么说就表示他已经走到炼狱甬道的入口了。此刻若不回头,尚待何时?

他就像奥菲尔一样美好,而我的处境并不比死神强上许多。一边是深渊,另一边还是深渊,我站在中间那只容一人的险崖之上。如果他和我往右方下坠,是深不可测的欲望沟壑,需索无度,毁天灭地。左边呢,则是我自己也不敢多瞧一眼的阴暗仓库,埋藏的都是最卑鄙的谎言诡计和最虚伪的人皮面具。不管跌往何方,他的美丽与善良都将一无所存。

我回想他拯救自己的过程,吓出一身冷汗。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连这点自知之明也没有了?为什么左边那道深渊我连看都不敢看呢?小时候学到的一切为人格言与灵性操练都丢到哪里去了?

他是对的,所以我感激。


[51] 造孽

在刚念大学的那一年,我们几个同学穷极无聊,于是跑去捐精。那时以为这真是世间一样顶划算的事,居然有人付费给你自慰,光是想都觉得好笑。就算钱少也无所谓啦,反正平日没钱我们也是这么干。

和同学叙旧谈起这事,还能感到当年那股恶作剧的下流快感。其中一人特别兴奋:“我记得搞定之后,拿着小瓶子出来,还对着一个小护士一边摇一边叫: 哇!姑娘,多到快泻出来了! ”大家拍桌大笑,一阵喧闹。

突然有人冒出一句:“如果当年捐的精子很快给人拿去用,那孩子今天大概也有十六七岁了。万一是个女的,你们说会不会糊里糊涂碰上,不小心变成了乱伦?”

一点也不好笑。大家静了下来,毛骨悚然。


[52] 清洗

很多人都以为我擅于与儿童交往。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我从不刻意使用童语。我绝不滥用“车车”、“饼饼”一类的叠词,也从未吊高声线夸张地以“系呀 ?”一类的提问方式去响应他们最幼稚的宣称。相反,我以一个平和与比较接近成人的态度应对;尽管说出来的话还是胡说,但是他们喜欢,他们乐于我的率直。所以朋友在旁观察,都认为我对小孩有办法。


[53] 清洗

讨好所有孩童,仿佛他们乃一总类,一个就是全体,全体就是一个。讨好他们,我怕他们认出我的罪恶。讨好他们,我害怕他们就是那个曾经存在过的我的孩子。


[54] 忘川

“你来对了地方,很快你就什么都忘了。”

于是我带他坐船,选择一条最远的航线。“我带你去大岛南方的市镇吧,那是英国人最早发现的一条渔村。

现在有很多高贵的房子,住了许多高贵的人。”当然,高贵的人不知渔村前生的故事。他果然喜欢这条路线,也喜欢那个市镇,所以我说:“有一天你也应该住到这里,高贵的人。”他微笑,但是有点勉强,大概是因为我的笑话并不好笑。

将来他离开这座城市之后,或许也会遗忘我们曾经去过的地方,我们曾经跨越的水域。因为只要你住过这城,遗忘就会跟着你走,遮盖了他在此地的记忆。离开桃源的渔夫只是不知来时路,离开此地的人却根本不记得有这么一个地方。


[55] 虚荣

念幼儿园的最后一年,我喜欢上了一位同学。在快要毕业的某一天,我拉着她走到校园中央的一座水泥滑梯。那座滑梯有两条平行并排的滑道,所以小朋友们可以双双站在顶端同时下滑,比赛谁的速度快。那天我向她提出:“我们一人一边,手牵着手滑下来,只要能同时到达地面就表示我们结婚了。”于是我们结婚了。


[56] 奇缘

一个永远带着尴尬笑容的帅哥在伦敦诺丁山区开了家生意不好的小书店,有天巧遇住在洛杉矶比佛利山的美女大明星,最后他们结婚了。


[57] 明星

明星其实所有的恋人都会想象自己就是那个爱上了明星的常人。我没有接近他的机会,也没有接近他的权利,因为我们的世界差得那么远。我在泥地上艰辛挣扎,他的生活却有一团神秘不透的光晕。他的形象在电影海报上出现,我却在尘埃飞扬的街上,或者行速缓慢的计算机里凝视这张海报。

尽管这张海报如此俗气,俗到了一个你几乎不能接受这是他该拍的电影的地步;尽管电影的情节如此无聊,无聊到了一个你几乎不愿他在其中出现的程度。但还是感激,感激这些电影可以满足自己最狂妄的想象,平凡难看如己,居然也能一亲偶像芳泽。最低限度,我们应该感激他到底在这些电影和海报里面,否则我们连见面的机会也没有。见面,我的意思就是,在一条货车与巴士不停飞驰而过、空气污浊的路旁,你和笑容停滞的他相对。他正在海报里,对着你笑。

想象他是一个明星,去一些我进不去的地方,过一种我不理解的生活,常出远门(那当然坐的是头等舱)。可是他会送东西给我,例如在异国拍的照片,明星总在电视专访里慷慨展示,说是“送给大家的礼物”。

曾有一小段时间,我的日常习惯因他起了绝大的变化。比如说我戒了常抽的烟,因为他懂得怎样卷出一根漂亮完整的烟,和我的手艺相去不远。又比如我不再去常去的酒馆,只是因为我和他一起去过。仿佛瘟疫,所至之处皆成禁区。

可是后来我接受了,这只是一段明星偶尔游戏人间的小插曲。世界总有意外,人生总有奇遇,我应该珍惜。于是我抽回我的烟,再次揭起幕帘走进我常去的小店。只有一点不同,今天的我是有福的,犹如受洗,平凡的生活已被圣神侵入。在他而言是不经意的施舍,对我却是生活的自此升华。


[58] 风筝

我在一夜之内传出数不尽的信息,直到他回复,叫我不要再问下去了。诚然,我应该学懂等待的艺术,培养一种叫做耐心的植物。

我想很多人都有这种经验。你不能主动,你不能做任何事,你只能等他心血来潮问候几句的时候平淡和缓不慌地应答,你不该成为逼迫的力量,你是一株等待季节性阵雨的沙漠植物。


[59] 延滞

我曾经收过他的信,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我知道你不会想起我,一点都不。但是我却没有停止过恨你,做梦的时候恨你,刚睁开眼的时候恨你,刷牙的时候恨你,穿衣出门的时候恨你;搭地车的时候希望你就躺在路轨上,在我面前被铁轮压过 ”

我却想象,他其实已经不恨我了。就在他写完这封信之后,就在他寄信的一刹那,又或者在这封信漂洋过海来到我桌上的这段期间。连人都可以在一瞬间死亡,何况人的情绪?我怎知道在我读信的那一刻,他的情绪会变到哪个地步?所以当我看到“我恨你”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知道,它指的不是他“现在”恨我,而是一段昔日的记录。而昔日,已经不在了。


[60] 距离的消失

“这是一个没有距离”的世界。没有距离,就没有路径;没有路径,也就没有出发点和目的地。我和他,没有距离没有分别,所以他消失了,我也是。


[61] 释放

走吧,这样子飞就对了,不要低头,不要回旋。至于我?我早就做好了无尽冬眠的预备,预备让盛雪掩埋。如果有一天你回来,你不会再看见我,因为我在冰原六英尺之下,一个树叶年年遮盖,月亮夜夜皆圆的地方。很好的地方。


[62] 平安夜

我问师傅:“他是不是我的考验,沙漠中徘徊的狮子,山顶上为我指出世上财富与权力的撒旦,他是不是我的诱惑?”

因为我没有一天不想念他。常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我仿佛堕入另一段时空。比如说走在没有人的街上;一辆出租车驶过,后座有一个乘客低头打着电话。比如说站在客厅里熨一件衬衫,厨房里的水壶突然呜呜作响。又比如说对着一群陌生人演讲,关于生命的种种不测,某个角落突然有一叠纸张坠地。我永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触动了开关,将我送进一阵空白之中。

然后我会开始思念他,担心他柔弱的身体会不会受不住冬天的冷风,想象他在热闹的节日里会不会格外寂寞;我为他的新工作兴奋,为他有新的朋友感到安慰。

他是魔鬼替我设计的陷阱吗?

师傅说:“不,他是你的老师,难得的老师。你要好好在他身上学懂爱,然后像思念他一样地思念其他人,像爱他一样地爱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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