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野社

文摘/随笔
——餐盘上以肉和土豆为主,还是少砍一些人头为妙。

主页:斋鸦

读者

书名:读者

作者:梁文道

[1]

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个宽容的人。因为我的信条是一本书再怎么不对劲,只要你已经翻开它了,就不妨接受它。当然接受它并不意味你必须完成它,只是一本书,既然已经买了回来又看了几页,如果气冲冲、恶狠狠地把它甩出去,然后喊一声“混账!这家伙是个白痴”,岂不是对不住自己?在这个已经不够好的世界里,人是该对自己好一点的。

静下来想想,天生我材必有用呀,再糟的作者到底也是有妈生的,再坏的书也是人家花时间写的。而妈妈是个多伟大的人物,时间又是何等的宝贵呢?更何况三人行必有我师,难道一本坏书就教不了我什么吗?可别自大,坏书起码能叫你见识到世界之大,天外有天。


[2]

我们买书不是投资,说不定遇上一部几百元的货色,正是足令此生不悔祖上添光的心头至爱,对不对?而且芳玲在书里也说了,看到书价能够开出新高,我们也应该感到骄傲,因为它表示在这个万事以金钱衡量的世界里,我们的爱好是有意义的。


[3]

童年时期,我也曾看过不少“世界经典名著大全”和“死前必读的百本名著”之类的鸡精书。一开始的想法很单纯,就是先图个概观,知道什么年代什么地方有些什么书,再像做功课一样好好地读下来。可是你也知道,世上有多少人能在死前真正遍读那百本名著?又有多少人真会为了读不完它们而死不瞑目呢?再加上我心野,连学校课业都从不按时完成,又怎么会乖乖地按着名单把那些吓人的经典看完?通常的情况是看过一本书之后,兴趣就从此转到旁枝的题目上了。比如说读罢莎士比亚的《恺撒大帝》,就赶紧跑去找《高卢战记》和奥古斯都的传记,于是原定的《暴风雨》就给搁下了。

这种鸡精书看多了,会有一个很大的害处,就是它能产生幻觉,让你以为自己看了很多名著,其实你只不过是知道一点皮毛。当然,这幻觉也不真是幻觉,欺得了别人,可骗不了自己,不知为不知,没看过就是没看过。然后心里就难免因外表与内容、幻象与真实之间巨大的割裂而生出令人痛苦的虚无和罪疚。何以致此?大概就和一个天天吃大量维他命药丸的人差不多,既然一粒小红丸就“能提供每日人体所需”,那么他慢慢就会觉得日常饮食里的蔬果是不必要的了,甚至忘记了小黄瓜的香脆、豆苗的甜嫩。当几百页的内容被浓缩为两三页的概要,每一本书看起来都会变得很像,面目模糊,所以看与不看的分别就不重要了。


[4]

书单代替了书,维他命代替了食物,我以为自己得到了和平,暂时止住了虚荣心发动的求知欲,换回的却是更多的战争,以及无知所导致的空无和冲突。


[5]

关于经典的最经典定义是——那些没有人看但人人都在谈的书。


[6]

经典绝非有限的水池,而是大海,每游出一尺,你就发现前面还有一尺,无穷无尽,足可在不知不觉间溺死那些不懂疲倦的好奇读者。怕累,或许也是不读经典的理由,但比起怕累,我们一般更怕死。所以还是读书好,起码读着读着便不知老之将至了。


[7]

那些注定没有流传价值的,就活该蒸发,回归大气。所以无意义的书,不妨尽成废纸,且还有再用的价值,堪比器官捐赠。


[8]

再好的厨师也有失手的时候,作家亦然。只不过好厨师要力求水准稳定,同一道菜你吃两回可不该有太大的分别,而好作家则被容许犯错,只要他至少有一部足以挽回他所有声誉的惊世巨著就行了。如果你以为凡属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出品就必属佳作,那你也未免太天真了。绝大部分的诺奖得主都有过失败的作品,只不过那些用来界定他们一生的扛鼎之作实在太耀眼了,遮掩了一切的缺隐与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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