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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随笔
——餐盘上以肉和土豆为主,还是少砍一些人头为妙。

主页:斋鸦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研究

书名: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研究

作者:傅俊

[1]

兄妹俩在学校时理科成绩都很棒。但后来哈罗德成了一名知识渊博的神经生理学家,而玛格丽特则成了一位“将科普读物当消遣性读物来读”的作家。然而,玛格丽特这种文理兼收的嗜好与求知欲来自这两位极有才华的兄妹之间的特殊的“联盟”。哈罗德喜欢“辅导”妹妹,总是试图把自己正在学习的东西交给玛格丽特,有一次他甚至试图把自己正在学校学的希腊文交给她,结果并不像往常那么成功。


[2]

阿特伍德自己回忆那段朗诵诗歌的时光时记得自己会临场恐慌。在上台朗诵之前,她常常吞饮好多咖啡以镇定自己,却感到有点“笨拙和不适”。她后来才发现,这不仅仅是临场紧张造成的,而部分第也是由于自己对咖啡过敏而引起的。她不无讥讽地说:“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迪兰.托马斯常常要在(朗诵)之前喝醉酒,但是对女诗人来说,喝醉酒却是社会规范所不能接受的行为。况且,我对酒精也过敏。”


[3]

阿特伍德回忆了她与贝利尔.福克斯共谋的一次恶作剧:她俩悄悄溜进“远足活动组”的员工熟睡其中的小屋,将他们的鞋粘在地板上,并往鞋中塞了马粪,又在门把手上涂上剃须膏,然后又将剩余的马粪撒在门廊里。然而,这还不是这场玩笑的最高潮。阿特伍德认为,高潮在于她能以一副无辜的神情从这场捣乱中安全脱身。第二天一早,一群带着臭烘烘的马粪味、怒气冲冲的“远足活动组”成员赶来,进行了仔细的侦查,试图搜寻出蛛丝马迹,然后捉住“罪犯”。然而阿特伍德“好梦被惊扰的愤怒”装得非常逼真,无懈可击,因而她未暴露,被平安放过。但贝利尔却惨了,可能她那儿不小心留下了马粪残迹(如果不是别的破绽),她被狠狠地“修理”了一顿:头发里被揉进了生鸡蛋,还被迫跳入湖中。


[4]

那个夏天的工作经历中,阿特伍德和她在“加拿大市场信息调查公司”的一位同事亨特至今仍记得这么一件事:她们有一位爱嚼口香糖的金发碧眼的同事(两人都不肯透露其真名实姓)一见新来的阿特伍德就断言:这个女孩不怎么聪明。但多年后亨特回忆说,“(听到这话)我差点儿从椅子上栽下来。我记得当时的佩基迷人极了——一头乌黑浓密的卷发,碧眼,皮肤是鲜嫩的玫瑰花瓣的颜色。”亨特记得,阿特伍德在“加拿大市场信息调查公司”显得与众不同,看起来沉着、冷静、自制;干活非常专心,极其投入。她在赶任务时会在桌上放个小牌子,以示“正忙着”,“不要打搅”。她工作效率很高,几个小时就能把任务赶完,常常会给自己留下几小时的闲暇。每次赶完任务,阿特伍德往往会掏出一本简装书来读。她当时的顶头上司玛丽.席姆丝回忆说,她被阿特伍德的举动吓坏了,生怕办公室经理赛佛斯先生会突然走过来发现她在看闲书,因而会把她看做是可有可无而解雇掉,这样一来,席姆丝就可能失去这位她所有下属中最敏捷、文字能力最强的助手。于是,玛丽.席姆丝只好坦言说,她本人并不在乎阿特伍德在干完自己的任务后读闲书,但最起码请做出在干正经活儿的样子。后来,阿特伍德努力做到了这一点。


[5]

苏还记得,刚开始,她觉得阿特伍德灰旧的衣着很不起眼,可是后来,来了三位英俊小伙子帮阿特伍德搬东西,立即使她对阿特伍德刮目相看。这三位男士是杰姆.波尔特以及他的两位室友。尽管三位姑娘搬进宿舍时相互还几乎是陌生人,但很快就相处得很好了。阿特伍德的烹饪技术很高超,又很会做家务。她们那儿也不乏娱乐,人来人往的,挺热闹。阿特伍德的哥哥哈罗德来看望过他妹妹,阿特伍德特地为他烘制了一只大蛋糕,并以精致的奶油“昆虫们”做点缀。


[6]

如果你不是天使,碰巧犯了多数人都会犯的错误,尤其是展露出了任何一种力量,一种创造性能力或者别的方面的能力,那么就会被看做俗人,而且比俗人还要糟。只要读一些有关我的剪报就可以很方便地说明这一点。有些报纸把我叫做“魔术师玛格丽特”,“美杜莎玛格丽特”,“食男人者玛格丽特”,说我是踩着那些倒霉的男人的尸体爬向成功的。还有些说我是希特勒式的贪恋权势的玛格丽特,自大狂妄,妄想统领整个加拿大文学界。必须阻止这个女人!所有这些都是批评家们编造出来的神话人物,而这些批评家并非都是男性(从来还没有人称我为天使,但是要我成为“殉道者玛格丽特”大概不会等太久,尤其是假如我年纪轻轻就死于车祸的话)。——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7]

在这次旅行中,我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即杰丝在旅馆房间睡着后,我们该怎么办?在德黑兰的时候,因为是冬天,我们不能呆在阳台上,只得挤在浴室的一张椅子上。刚开始觉得这种情况很古怪,有导致幽闭恐惧症的可能,我们在阅读和写作时,两人的映像出现在浴室中所有的那些镜子里,不过现在我们已经习惯了,总比坐在黑暗中好。—— 吉布森


[8]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打来电话,决断地宣称,她将停止一切:“不再接受采访。”让其他人去喂传媒机器吧。也许换了另一位女小说家, 就会对以下这类评论避而不谈自己的看法,如“我知道你讨厌男人,并且像对待一块块肉一样对待他们,”等等。—— 《小姐》


[9]

斯蒂芬森记得,她与阿特伍德和她母亲在阿里斯顿北部的丛林中散步。她记得,母女俩同时停下脚步,用鼻子闻,然后异口同声喊道:“狐狸!”斯蒂芬森非常佩服她们对自然世界的敏感,认为她们真是了不起。


[10]

这一行人在“喀恰罗特号”上海经历了一场非常猛烈的暴风雨。为了安慰受到惊吓的小杰丝,其实也是安慰大人们自己,大家开始唱歌。阿特伍德会唱很多夏令营营地的歌曲。斯蒂芬森会唱教会合唱队经常唱的那些歌曲。杰丝想让她爸格雷姆唱歌。暴风雨结束后,放下心来的斯蒂芬森问阿特伍德,“我们大概已经唱了一个半小时了吧?”阿特伍德回答说,“不,是五个小时。”对那些晕船的人来说,特别是阿特伍德的母亲,可能会觉得时间更加漫长。

船上有很多蟑螂, 阿特伍德形容这种情况很正常。她父亲每看到一只蟑螂就愉快地叫“哈!”其他人就不那么“愉快”了。回到厄瓜多尔大陆以后,阿特伍德一行在雾林中呆了四天;那儿有大量的昆虫,这使卡尔.阿特伍德非常开心。


[11]

我坐起身来——探过身子去亲吻她,靠在她的胳膊上——她几乎是固态的,摸上去像干燥的大米。然后分子的舞蹈又回来了。这件事改变了我的生活。我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但它改变了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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