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野社

文摘/随笔
——餐盘上以肉和土豆为主,还是少砍一些人头为妙。

主页:斋鸦

虐恋亚文化

书名:虐恋亚文化

作者:李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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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克(The odor Reik)为虐恋下过一个形象的定义:“一位威尼斯智者说: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只要女人既能令他快乐又能令他不快乐,他就是个年轻人;如果女人只能令他快乐,他就是一个中年人;如果女人既不能令他快乐又不能令他不快乐,他就是一个老年人。现在我们不论年龄,有受虐倾向的人属于于哪一类?他是一个只有令他不快乐才能令他快乐的人。”(Reik,第339页)高度概括地说,虐恋倾向是快感与痛感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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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虐恋活动中,幻想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一些实际案例中,一位因杀鸡的景象而性唤起的人渐渐变成一见到鸡腿就会唤起;一位因学校鞭打学生而性唤起的人会变成一看到绷紧的裤子就性唤起;一位因献祭幻想而唤起的人变成只要看到被捆绑起来的男人就唤起;还有人听到铁链的响声或听到“鞭打”一词就性唤起。这是否说明幻想是不重要的了呢?瑞克的看法完全相反,他认为,这些景象恰恰成为幻想的释放闸门,一旦开启这道闸门,所有的幻想就喷涌而出。有些有受虐倾向的人仅仅因为受责骂受羞辱就可以得到性兴奋。他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当事人只要听到父亲常说的一句话“你小心点,不许再犯”就会感到性兴奋,他跪在地上,一遍又一遍地听这句话,直到最后他带着恐惧的表情说:“我可以站起来了吗?”(Reik,216-221)幻想显然在这里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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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恋活动的主旨是将现实转换为戏剧,以及身份和角色的转换:奴隶转换为主人,成人转换为婴儿,痛感转换为快感,男性转换为女性,然后再换回来。这也是它同真正的残忍与暴力的区别之所在。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活动都只包含轻微的或游戏性的伤害,很少导致真正的肉体疼痛和暴力。在虐恋社群中,人们将伤害(hurting)与戕害(harming)做出了区分。前者只造成心理或生理的痛楚,后者才造成真正的需要医药救治的肉体伤害。在虐恋活动中,真正造成性伙伴受伤到需要救治程度的情形是极为罕见的。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无缘无故的暴力不会使有受虐倾向的人感到性感,也不会进入他们的活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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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倾向的一个要点是要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旁观者或目击者要看到受虐者的不适、伤痛和耻辱。在社会受虐倾向中,受虐者要看的是他的失败,他的缺点,他的愚蠢或他的卑微。弗洛伊德说,一个真正的受虐狂在别人要打他时会主动把脸凑过去,也就是说,他邀请别人打他。从在鞭打中寻求性快感,到基督的别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给他的原则,再到甘地的非暴力运动,中间的联系清晰可见。

受虐者的挑逗性表现就像一个淘气孩子,他对妈妈说:如果我继续这样做,你会怎样对待我?受虐者的捣乱和淘气(masochisticsabotage)是激怒施虐者的一种方式。许多受虐者总是在被残忍地对待后才屈从于某种行为,好像如果不受责备和羞辱他们就不能做这件事。激怒对方的一个典型事例是荷马(Homer),他不断地讽刺和挖苦希腊的英雄,直到受了一次猛烈的鞭刑。他可以被视为挑逗式的受虐者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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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索克的小说中有大量被吊、被钉上十字架及其他肉体的悬吊景象。严格地说,受虐倾向就是一种等待的状态,一位有受虐倾向的人在等待这一概念的最纯粹的意义上体验它。德鲁兹说:“悬念、等待、恋物和幻想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受虐倾向独特的星座。”(Deleuze,7072)有很多受虐者并不真正喜欢肉体疼痛,有些人甚至很反感。受虐的快乐来自强烈的预期。他们快感的来源不是疼痛,而是羞辱,对羞辱的预期则是它的佐料。这就是瑞克所说的受虐倾向中的“悬疑因素”。他曾说过:“受虐的快感更多依赖于对痛苦的预期,而非痛苦本身。”(转引自Cowan,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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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天下午拍摄时,斯蒂瓦身上的鞭痕变得很明显。摄制组就是否应稍加化妆以防止两天的拍摄无法衔接展开讨论,最后决定不可用化妆。因为这不是拍商业片,最重要的是真实。斯蒂瓦被折磨得很惨,还真的为麦科奇的羞辱话语生了气。拍摄结束后,金西对两位“演员”的奖赏是允许他们自由进入金西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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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瓦写道:“没有人来救我,没有勇敢的骑士骑着白马来救我。就连金西也无影无踪。可是我那个下午的气恼似乎奇迹般地消失了。第二天早餐时我把这事告诉金西,他颇感兴趣,他关心到一个细节。他说:‘我确实希望,由于图书馆是在一楼,窗帘是拉下来的。’”(Steward,in Thompson,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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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细节可以令人了解40年代末美国的性氛围。据斯蒂瓦说,SM这个简化用语是金西发明的,而其动机是为了保密和说话方便。金西和他的同事在做那项著名的性调查时,为了在餐馆聊天时不致于把听到他们谈话的侍者吓出心脏病,故而发明了许多隐语。因此有人会说出这样一段在旁人听来不知所云的话来:“我今天谈的那个人更喜欢GO,不大喜欢Z,但是跟一个H做AG确实能让他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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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基斯特(Magister)写了一篇他在50年代的经历。他那时19岁,碰到一位非常强壮性感的男人查理。查理为他安排了几位老师,专门学习虐恋的技巧,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麦基斯特在捆绑、鞭打、穿刺等教师那里分别学会了所有的技巧,成为一个专业的虐恋活动中的施虐者,而查理一直扮演他的奴隶。他的“毕业作品”是在查理家中举办的生日晚会上,查理被绑在一个小表演台上,由他用小刀在查理背上刺上了“生日快乐”这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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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虐恋的俱乐部活动中,有一些规则和暗号,供人们选择伴侣之用。比如手绢标志:放在左裤兜表示愿做施虐者,放在右裤兜表示愿做受虐者。手绢的颜色也有不同含义:红色表示喜欢重度鞭打,粉红色表示喜欢轻度鞭打,黄色表示喜欢“戏水运动”,棕色表示喜欢与粪便有关的活动。还有绿色、浅蓝色、深蓝色、黑色等,各自代表不同种类的性活动。举例言之,如果某人在右裤兜中放红手绢就是表示愿受鞭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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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虐恋者说:“它完全是安全的。没有人会随便找一个人搞虐恋活动。虐恋不是这么个搞法。因为你必须知道对方想怎么做,你应当做些什么事。你需要对对方有相当多的了解。如果一个人对你说,想让你把她捆起来,她究竟是什么意思?是捆上待三个小时,还是仅仅把她的两个手腕捆在一起?你如果刚认识一个人,你不会知道这些事。你们必须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你不能和一个才认识一星期的人做这些事。虐恋是一种深层关系。它至少要几个星期的了解。你只可以同一个好朋友玩虐恋游戏——如果你希望被捆起来鞭打,你会同一个陌生人做这种事吗?这样做简直是发疯。这种延迟的过程本身就很有趣——你遇上了一个人,关系慢慢发展起来。着急可不行。你不会因为这种活动得艾滋病。如果你穿上皮革服装,把各种各样的想像表演出来,你不会有危险。”(Green,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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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克指出,受虐性格将受苦受难延及终身,有受虐性格的人们坚信,灾难、痛苦和贬低最终会得到报偿。在内心深处的一个阴暗角落,受虐者像殉教者一样想:为了在天堂里待一小会儿值得付出生命的代价。社会的受虐倾向表现为激怒周围的人,致使人们用很坏的态度对待他们,以保证他们受到剥削和成为牺牲品。激怒自己又爱又恨的老板、配偶、家长、子女、亲戚等,有意激起他们的妒忌、仇视与愤怒,为自己四面树敌,这是社会受虐倾向的挑逗技巧。这种行为的原因既有童年期得不到爱,也有对更多的爱的需求。最后,受虐者得到这样一个公式:被惩罚即是被爱。(Reik,25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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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克认为,与受虐倾向相似,国家、宗教和民族群体也延迟其最终胜利的时刻,正像性受虐者在忍受痛苦时宣称快乐将临,群体经受的最深重的压迫也会成为最终胜利的信号;性受虐者所受到的羞辱相当于一些国家和宗教所受到的羞辱和贬低。在两种情形中,耻辱和虐待都会变成名誉和光荣,上帝挑选犹太人做选民就是因为他们受了两千年的苦难。(Reik,365-366)

德鲁兹是从另一个角度提出问题的,他将施虐倾向和受虐倾向加以严格区分,认为前者具有体制性质,后者则具有个人性质。在他看来,虽然这两种倾向都与权力和控制他人有关,但二者并不共处于同一空间。施虐倾向主要是指政治方面的控制,如对性行为的政策;受虐倾向则属于个人领域,是一种性的游戏。施虐倾向常常表现为群体对个人的阴谋和控制;受虐倾向则往往是个人的幻想,是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把自己完全交给另一个人的意志来支配。前者是控制的性感化;后者是性想像力的自由驰骋。前者导致压制,后者导致精神的自由。前者的着装规范强调集体性和严格性,如制服;后者的着装规范则强调幻想的美学意识及伴侣的相互约定,强调痛苦和惩罚的个人化,个性化和家庭化。(Nadeau,in Groszetal,216217)按照他的观点,施虐倾向应划入社会领域,受虐倾向则属于个人领域。


[14]

虐恋活动与惩罚犯罪的法律体系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有人将法庭的审判同虐恋活动做了一个比较,其结果颇具讽刺意味。在1987年英国对一位虐恋专业妓女培因夫人(Madame CynPayne)一案的审讯中,她平静地对法庭承认:“是的,我有一两个奴隶。他们做所有的家务活,还粉刷和装修房子。作为报酬,他们需要一点鞭打和羞辱。”法警作为呈堂证供拖上来一个大袋子,里面装满了虐恋的道具:鞭子、皮带、锁链、项圈、棍棒、藤条等。法庭上展示的图片、照片、忏悔记录简直像是恋物倾向的展览。对性案件的审讯同虐恋中的鞭笞仪式如出一辙。首先是地点的相似:审讯的地点是法庭;虐恋活动的地点是地下室、地牢或教室。其次是暴露仪式的相似:在法庭上,被告的隐私被暴露在公众之中;在鞭笞活动中,“奴隶”的隐私部位被暴露在打击之下。其三是角色分配的相似:妓女扮演施虐者;法官的角色就像施虐者。其四是服饰的相似:二者都穿着戏剧式的服装,法官的假发就像妓女的假发,以此象征将自我与身体区分开来,以使审讯公平无私。其五是法官和施虐者都因对对象施加惩罚而得到金钱作为报酬。其六是恋物的形象也很近似:二者都有戏剧性的服装、舞台、铁栏、鞭子和手铐。其七是拘禁仪式的相似:被告被关进监狱;“奴隶”被捆绑起来,被锁在鞭笞台上。其八是判决仪式的相似,旁观者和观淫倾向在这两种场合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九是双方对话形式的相似:无论是被告还是“奴隶”都必须参加对话,或否定或承认。他们受到警告,他们被宣判,然后是执行。只有在这时,快乐与惩罚的逻辑才相互对立起来:法庭是因为惩罚而获得快乐与权力;虐恋是为了快乐和权力来惩罚。审讯是为了产生理性真理的判决;而虐恋的真理就是快感,它通过肉体的快乐来表达。于是虐恋活动表现为对公开审判的私下模仿:公开的惩罚转换成私下的快乐。性案件的审判惩罚变态的性快感,虐恋活动将对性变态的惩罚变成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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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相情愿的虐恋活动在现代将“原始状态的人”(奴隶、婴儿、女人)当作一种性格类型来看待,将“原始的非理性”当作戏剧的脚本来看待,虐恋活动的道具(皮靴、鞭子、锁链、制服)是国家权力的工具,虐恋活动表现了社会权力的原始状态,明显的等级制,差异和权力,非理性,狂欢状态,身体的异化,等等。它表现了社会的逻辑,但是拒绝把这种逻辑视作命定的。虐恋活动用权力的标志做游戏,为的就是拒绝其天然的合法性。虐恋活动是社会危险的象征性练习。虐恋反对将社会权力的管理者视为天然合理合法的,拒绝将权力当作命定的。由于虐恋是社会矛盾的戏剧形式,它是有意识地反自然的,但它并不是违反自然规律,而是否定自然规律的存在。

虐恋活动又是象征主义的杰作。像戏剧一样,虐恋活动中借用了现实生活中的服装、道具(绳索、铁链、吊索、眼罩)和布景(卧室、厨房、地牢、修道院、监狱、王国等)。许多虐恋者迷恋于制服及其所代表的权威体制,如军队、医院、警察、巡警的制服。最常见的是女学生制服和女仆制服。乍一看,虐恋活动好像是遵从于正统的权力模式的,然而正相反,通过对服装布景的夸张性强调,虐恋活动将社会权力变成了剧本和表演,因此是可以不断改变的。作为一座不断更换剧目的剧场,虐恋活动颠倒和转换了社会的角色,但并没有完全脱离社会的舞台。

权力地位的互换是虐恋活动中的一大特色:“虐恋调换了行为者的位置,一个人从受害者变为胜利者;从仇恨与权力的被动对象变为指导者和统治者;一个人的施虐者变为他的受害者。通过这一机制,儿童想像他的父母丧失了权力,从而不再对神秘的外在世界感到恐怖。变态是人类智慧的杰作。”(Stoller,106)为了改变和摆脱无权力状态,人类才常常处于想像之中,而虐恋的想像世界的确要算是人类智慧的一大创造。

柯丽菲亚也曾指出,虐恋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在虐恋活动中,女性可以通过性显示出真正的性权力,她说:“虐恋的要点不是痛苦而是权力。”(转引自Ehrenreichetal,130)她还说:“在虐恋活动中,制服、角色和对话成为对权威的模仿和嘲弄,成为对权威的挑战,揭示了权威的隐秘的性本质。”由于受虐者做奴隶只是仪式性的,不是真实的,所以柯丽菲亚称虐恋中的权力是“没有特权的权力”,虐恋中的统治角色不是以经济控制或身体禁制为基础的。在上者的唯一权力是由在下者暂时授予的。可以认为,虐恋活动和虐恋关系是对现实中的权力结构的游戏性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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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士舍纽特(Shenute)的自我折磨也很出名,他常常一周只进一次餐,或者使自己在十字架上吊一星期,后来又孤身在沙漠中待了五年。从沙漠回来之后,他建立了一座修道院,其中有严格的纪律和惩罚制度,惩罚仪式的结果是达到某种集体的狂喜状态。各种微小过失包括大笑和微笑都要受到鞭打。有时他甚至将教士鞭打致死,因为他们都相信,鞭打所导致的救赎可以打开天堂之门。

圣阿维拉(St.Teresa of Avila)写道:“当服侍上帝的渴望到来时,我希望悔过,但是做不到。悔过对我是极大的解脱,实际上是一种解脱和享受。”从宗教观点来看,寻求悔过(它包括羞辱,也许还有疼痛)是为了健康。希望受到惩罚的欲望,或者悔过的欲望,既可以被视为发现性满足的手段,也可以视为发现精神满足的手段。

圣班尼迪克(St.Benedict)也认为,惩罚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如果惩罚者是爱被惩罚者的,其效果会更佳。


[17]

以下是关于一位14世纪修士的描述:在一个寒冷的冬夜,他把自己锁在修室里,脱光衣服。他拿起一条带刺的鞭子,抽打自己的身体、手臂和腿,直到血流如注。鞭子上的一根刺弯成了钩形,撕裂了皮肉。他打得很重,以致鞭子断成了三截,墙上溅满了血迹。他站在那里,一边流血不止,一边凝视自己。他的状况简直惨不忍睹,令他想起他所热爱的基督受到可怕的鞭打后的形象。出于自怜,他开始痛苦地哭泣。他跪在地下,全身赤裸,不断流血,在极度的严寒中,他祈祷上帝在他仁慈的眼中免除他的罪孽。(Cowan,21)


[18]

一位学者在关于虐恋的书中提供了这样一个事例:“我认识的两个前修女讲到‘星期五惩诫’,她们所在的修道院的一种私下的自我鞭笞活动。每个周五的晚上,她们要自我鞭笞以惩诫自己的灵魂。她俩全都对这种活动感到不安,因为它带来一种模糊的快感。这种感觉同对周五晚上的具有升华感和羞耻感的预期,使她们从这种自我鞭笞的忏悔中感到一种受虐的快感,这又增加了一项需要受到惩罚的新罪。在600年前当众进行的鞭笞如今仅在自己的修室中进行了,但是对它的预期和欲望,它隐蔽的性含义使这两个灵魂受到玷污。她们的痛苦在于,从文化角度,性感觉和宗教感觉应当是相互排斥的。然而鞭笞越重,快感越强,而这种感觉又是应当忏悔的。”(Cowan,23)

从心理学角度看,受虐倾向是同一现象的两种表现形式:性的和宗教的。灵魂将自己表达为性的隐喻或宗教的隐喻,或二者同时。有许多宗教的主题在虐恋活动中一再出现:在宗教中,我们看到束缚这一主题,耶稣的十字架,圣彼得的锁链;鞭笞主题:耶稣受鞭笞,狄奥尼斯(Dionysus)的信徒们仪式化的鞭笞活动,修道院中的忏悔活动中的自我鞭笞;强奸主题:圣女阿维拉高度性感化的证言和像唐尼(JohnDonne)这样的诗人受圣灵“强暴”;屈从主题:在祈祷中的姿态:低头,屈膝,双手合十,遮脸,以及伊斯兰的跪拜。过去,罗马天主教有吻教皇的脚的仪式,而这是马索克小说中做过详细描写的最为性感的景象;圣伯纳德(StBernard of Clairvaux)说,“羞辱是到达谦卑之途。”圣弗兰西斯(StFrancis of Assisi)则说,“没有谦卑就无法取悦上帝。”(Cowan,40)

现代科学和心理学出现以来,受虐倾向被认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在医学上是病态的,在社会上是有害的。然而,在科学将受虐倾向视作一种疾病之前,宗教却将其视为一种治疗。正如一位虐恋者所说:“虐恋活动是一个治疗过程……它清洗和治愈了旧伤痕,我自己设计和实施了对旧有的非理性罪恶的惩罚……一次好的活动不是以达到快感作为结束,而是以精神宣泄为其结果的。”(Bulloughetal,in Porteretal,54)

由此看来,受虐倾向可以被当做荣格所说的“宗教本能”来认识。有学者因此认为,西方文化中渗透了虐恋行为,而所有的西方人作为这一文化的载体,恐怕在内心深处都有虐恋的倾向。受虐倾向是灵魂恢复被贬低的价值的一种方式。它是持久、强韧和能够产生快感的一种倾向,它对性活动中的爱与美的要求,它对宗教本质的追寻,以它为病态和变态的传统意识,它的极端性,都表明了它的价值。我们的时代将所有的痛苦都视为疾病或道德的失败,而受虐倾向则是灵魂对痛苦的需要和欲望的声明。

在受虐活动中,肉体的每个角落都在颤抖的狂喜的折磨中被激活。一切都达到难以忍受的敏感程度。这正是性的感觉,又是宗教的感觉。我们可以称受虐的快感为一种想像的感性,正如著名的虐恋作家马索克所说:“我是一个过度敏感的人,对我来说,一切都植根于想像,在那里得到营养。”(转引自Cowan,50)


[19]

一个人就可以既是一个男女平等主义者,又是一个虐恋者。他甚至可以既是一个平等主义者(在真实世界)又是一个不平等主义者(在游戏世界、幻想世界)。

一位虐恋者把这种观点表达得特别充分,她说:我不能想像生活中没有对比,没有平衡,没有对立面:黑与白,阴与阳,白天与黑夜,快乐与悲伤,得意与失意。我尽量避免在二者之间做出抉择,我更愿意两者兼得,只要有可能。对我来说对许多问题的最佳答案既不是“这样”,也不是“那样”,而是“是(yes)”。举例来说:

例一:你要苹果饼,巧克力糕,新鲜水果,还是要冰激淋?答:每样都来点。

例二:这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答:我看在多数情况下两种因素都有。

例三:做阿波罗(男性之神),还是做狄奥尼斯(Dionysus女性之神)?答:两个都做,或先做这个,再做那个。

“我觉得自己十分幸运,是个双性恋者,对男人女人都爱。在虐恋活动中,我也是对在上者(指施虐一方)和在下者(指受虐一方)这两种角色都爱。”(Truscott,inThompson,3334)

诺曼阐述了男扮女或女扮男(shamanism)的思想,他认为,这种做法还算不上是一种宗教。如果说它崇拜什么,它崇拜的是男神和女神,崇拜的是富于创造性的男性和凭借直觉求知的女性。虐恋常被称为以阿波罗的方式达到狄奥尼斯状态。换言之,以控制的、巧妙的和想像出来的过程达到直觉和狂喜的境界,或用左脑的观点来引发右脑的经历。(Norman,in Thompson,280)狄奥尼斯是受虐者的保护神,戴着一个微笑的面具。而尼采说过:“每一个深刻的灵魂都需要一个面具。”(转引自Cowan,125)


[20]

许多虐恋者十分喜爱这种反叛的感觉。柯丽菲亚说:“我之所以喜欢虐恋是因为它不像高雅女性的行为方式。它是一种真正违反了关于如何做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和保持清洁衣衫的一切教导的性行为。”(转引自Weeks,1985,208)她又这样谈到自己作为职业女主人的感觉:“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理解接受性服务给我的感觉。我从小被教得害怕性,拒绝性,只是在不得不做时或作为对浪漫感情和安全需求的交换时才提供它。我被训练成应当对他人的满足负责,当别人假装从我这里获得快乐时,我要假装从他们那里也获得了快乐。这种反叛是令人震惊和给人极大满足感的,完全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获得快乐,就像一种礼品。当一个不在行的在下者不称职时我不用假装我很满意,我也用不着感到自己对不起他。”(转引自Grant,235)

虐恋活动的性兴奋点就像性诱惑本身一样涉入了危险和禁区,其中包括角色扮演中的乱伦性质、剥削性质、不正确性、伤害性、幼稚性、倒退性等等。例如有的受虐者希望从独立的人倒退到不独立的人。一位虐恋者写道:“在我长大的过程中,我就知道自己的兴趣和理解与别的孩子不同。我能理解一些别人看不出来的微妙之处,对我来说,我们的文化中有一些最基本的东西是错的。这是很艰难的,生活不会为此变得容易。人要为特别的能力付出特别的代价。我天生的奇异之处部分地在于贪得无厌的好奇心。我拒绝社会要摧毁我这一天赋、把我按它的需要来塑造的企图。我曾经是而且现在仍是一个反叛者。”(Norman,in Thompson,276)


[21]

虐恋倾向有一个更古老的来自生理学的名字,叫做虐淫(algolagnia,又译痛淫)。无论是生理学还是社会学,都对这一现象所知甚少。到目前为止,人们对虐淫唯一确切无误的知识是:它具有强大的快感潜力。有相当数量的受虐者证明,在受到拷打时,他们有一种相当微妙的体验:这是一种宗教的、梦幻的、美感的体验,有时能够达到启示(获救感、飞升感、极度的精神宣泄感)的境界。日内在其名著《玫瑰奇迹》中描述过这种感觉。

一位虐恋者的感觉很有代表性,她说:“我的意识状态改变了,所有反面的感觉全都离我而去。每次虐恋活动过后,我总是感觉到一种敬畏的然而又是平和与放松的心情,觉得自己是被人所爱的,是可以爱人的。没有任何其他感觉可以超越这种感觉。它使我内心充实,充分地感觉到自我的完整存在。与这种感觉的最佳对照是麻木和无感觉。”(Thompson,55)另一位虐恋者说:“我通过虐恋获得一种神秘体验,一种对自我的神秘的理解和力量。我们获得对世界上的暴力和权力的理解。我们还学习男性之间的关系和在任何群体中发展协作性的自然人类本能。”(Stambolian,in Dennenyetal,167)

受虐美学就是人们对一种既美丽又痛苦的快感的体验。受虐倾向是一种对预期、感性和美学的高度敏感。一位心理医生这样谈到他的一位虐恋“病人”:我的一个病人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和抗拒心理交给我一份写下来的受虐幻想,他满脸通红,急急忙忙地对我说:“就是这个。这就是我来治疗的原因。它很可怕,有病,可它又很奇妙。我恨它,可它又是我最喜欢的幻想。我不能容忍它,可我又爱它。它令人恶心,可我又不想放弃它。”(Cowan,106)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揭示出对屈从、受难、快乐、崇拜和对死亡本身的矛盾心理。


[22]

“虐恋是这样一种情形:它是我们自成为一个同性恋者以来就一直向往的,一种在真正的硬汉之间发生的性游戏,它是一座剧场,如果异性恋男子在一起也会这样做的。它又是一座脆弱的剧场,是一座无声的舞台……它不是负罪感的表现——为了打破社会对同性恋的禁忌——虐恋的规则表达了一种精致的快乐,通过自己的漫画形象摧毁我们受压抑的社会形象。”(转引自Grant,235)

在许多文化中,精心选择出来的肉体压力被当作创造精神和情感升华境界的方式来使用。参加虐恋活动的人们对自己的身体和心灵做了大量奢侈的事情,一些虐恋活跃分子说,他们所经历的转变自身的经验更多与精神领域有关。罗宾在谈到旧金山地下墓穴的虐恋活动时说过:“地下墓穴的性活动常常是强烈和严重的……但它也具有一种游戏的性质,游戏沙盘中的孩子气……地下墓穴的环境使成年人对身体产生出一种几乎是孩子式的好奇。它帮助人们探索身体的感觉能力,这种能力在现代西方社会中是极其罕见的。”(Halperin,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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